自考专升本
绵阳师范学院自考

四川省关于受理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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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即将开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毕业线上申请:2021年5月24日至28日。

(一)前置学历审核线上申请:2021年5月6日至14日;

(二)更改准考证号线上申请:2021年5月24日至28日。更改成功后即时生效。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规定要求

(一)申请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成绩合格并属同一准考证号,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

(二)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成绩合格并属同一准考证号,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除此之外,还须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要求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实且信息无误,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三)同一准考证号申请第二个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先申请更改准考证号,申请提交后更改即时生效,再使用新生成的准考证号申请毕业。

(四)因专业停考无法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须先联系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审核毕业条件,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

(五)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其它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

(六)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毕业申请经我省审核通过后,须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学信网电子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三、材料提交(电子版)

(一)毕业申请

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详见附件2);

2.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在2021年6月30日后)复印件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

(二)停考专业毕业申请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详见附件3);

2.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在2021年6月30日后)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上。

四、申请流程

考生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并缴费成功后(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先申请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于5月28日前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申请材料至准考证注册地管理机构公布的邮箱(详见各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进行初审,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1.1毕业申请”(毕业申请流程图详见附件4)。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缴费或提交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

通过毕业终审且成功完成电子注册的毕业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联系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办理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相关事宜。另需通过邮政机要通信专递毕业生档案的考生,可进一步向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详询。

五、特别注意

(一)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应在管理系统的前置学历申请功能中,查询到在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有一条标示为“审核通过”记录的前置学历申请信息,即为完成前置学历审核,否则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前置学历申请审核的流程,以便后续顺利提交本科专业的毕业申请。

(二)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需通过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申请补全信息,或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提交毕业申请。

(三)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只发放一次,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办理毕业证书期间,不受理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省际转考等业务的申请。

另外,考生的毕业证书若遗失或损毁,可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考生须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详见附件5)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毕业申请受理时间内联系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

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附件3、附件5。

附件:

1.四川省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日程安排表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流程图(考生端)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4月23日

绵阳师范自考专业自考成绩查询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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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自考统考已经结束,省教育考试院定于4月29日公布本次考试成绩,目前自考成绩查询有手机端和电脑端两种查询模式,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成绩查询步骤吧!

自考成绩查询时间:

省教育考试院定于4月29日公布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sceea.cn)查询考试成绩。

电脑端自考成绩查询步骤:

(1)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sceea.cn)官方网站查询步骤<<点击进入四川自考成绩查询入口

① 百度搜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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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进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后,点击考试招生-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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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点击页面左下角的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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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最后点击自考成绩,在此输入个人准考证号以及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个人相关的自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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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https://zk.sceea.cn/)查询步骤<<点击进入四川自考成绩查询入口

① 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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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进入系统后,点击查询按钮(如果有不同考籍的考生记得切换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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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最后点击自考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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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端自考成绩查询步骤:

① 使用微信搜一搜搜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并关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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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公众号界面最下方菜单栏中的“自助查询”,在此点击“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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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进入查询系统后,点击左下方的自考成绩查询,并进入查询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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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在此输入个人准考证号以及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个人相关的自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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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成绩复核时间:

部分考生可能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在5月6日9:00至7日17:00期间,社会型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复核申请表(附件),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1.1次成绩复核申请”。

5月18日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sceea.cn)可以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附件: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下载】

关于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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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下半年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报考工作即将开始。考生的报考申请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完成,为确保本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时间

2021年5月10日9:30至5月21日17:00。

二、报考流程

考生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提交实践性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的报考申请。社会型考生若注册专业非拟申请毕业专业的,可在管理系统的报考界面先选择拟申请毕业的专业再选择报考课程后提交;应用型考生只能以注册专业报考。

特别提示:毕业论文报考应选择课程代码后再保存提交,否则报考不成功。

三、报考资格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资格:考生所报考的实践性环节对应的理论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

(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报考资格:考生所报考专业下的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已按专业考试计划全部取得合格成绩。

四、特别注意

(一)主考学校是实践性环节考核与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考生在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应立即与主考院校取得联系(社会型专业主考院校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完成资格审核和缴费(是否收费以主考院校的规定为准),审核通过即完成报名报考。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的方式和时间安排等,以主考学校的具体规定为准。

附件:社会型专业主考学校实践课及论文报考联系方式【下载】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4月9日

四川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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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日至11日在全省21个市州举行。目前,考试各项准备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在此,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一、考试时间

4月10日至11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

考生应提前熟悉参加考试的考点和考场位置。为避免进入考场时,因体温测量、身份识别等环节延误入场时间,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注意事项

(一)参加考试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1.所有考生从考前14天至考试结束,须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确保未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上述人群是指医疗机构认定的),未与由于新冠肺炎防控需要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同住,没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凡有过身体异常、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在进入考点时须出示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健康证明。

2.考生应在考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经当地政府认证的官方平台实名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以下简称“健康码”),确保在考试结束前,健康码处于“绿色”状态。

3.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进入考点一律需核验身份、出示绿色健康码、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部门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由卫生健康部门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考生赴考点出行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做好防护工作。

5.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发热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各楼层考生依次有序、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7.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点所在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自觉遵守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关材料。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所造成严重后果,考生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考生于2021年4月1日9:00至11日14:45期间自行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

考生须按规定持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当场考试。

(三)考生必须携带好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其余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用品见附件1。非选择题部分请在答题区域内按题号顺序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严禁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见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链接(网址:https://www.sceea.cn/Html/201702/Newsdetail_371.html)

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涂)姓名、课程代码、准考证号、考生笔迹确认栏、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如遇试题卷、答题卡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四)禁止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无线耳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手机等)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只能在本堂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开考场。

三、证件补办

若考生在考试前遗失身份证,可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风考纪

(一)考试将全部在标准化考点中进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试过程实施不间断视频巡查,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二)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其作弊信息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三)对“组织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以及“替考”等涉考犯罪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给予严惩。我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将会同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考点周边的环境检查,利用有效技术手段,重点治理和惩处使用电子通讯工具作弊和冒名顶替实施舞弊的行为。

五、成绩公布及复核

省教育考试院定于4月29日公布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sceea.cn)查询考试成绩。

若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在5月6日9:00至7日17:00期间,社会型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复核申请表(附件2),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1.1次成绩复核申请”。5月18日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sceea.cn)可以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附件: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用品【下载】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下载】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3月17日

绵阳师范自考专业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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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师院继教发[2021] 1号

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

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专业主办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学位〔2019〕11号),及绵师院发〔2019〕49号《关于印发<绵阳师范自考专业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上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教育、自考、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授予学士学位的对象

1、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即经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录入我校学习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3、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即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录入的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学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当年提出申请,最迟不得超过两年,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成教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经考核成绩合格,且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其中,成人教育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成教本科毕业生在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学位外语成绩合格,主要途径有:

(1)非英语专业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统考《英语(二)》成绩60分及以上者;英语专业参加第二外语课程考试,通过该课程考试后,视为学位外语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考点院校不是绵阳师范自考专业的,需同时提供考点院校出具的成绩证明。

4、成人教育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且通过。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三、成教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校修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者;

2、参加第三条第三点所列考试,有替考、作弊等考试违纪行为的;

3、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者;

4、申请学士学位未获通过再次申请者;

5、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

四、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个人申请材料

1、纸质材料: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1份,双面打印,共1页,表格中贴照片处需粘贴蓝色背景2寸彩照1张(长45mm,宽30mm),自考考生不填写主干课名称以及成绩;

(2)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学位外语考试合格的有效成绩凭证或其他认可的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非英语专业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统考《英语(二)》成绩60分及以上者可不提供此项证明;

(4)自考本科毕业生学籍表复印件1份;

以上复印件务必申请人本人确认签字,并注明“此材料真实有效”。

(5)蓝色背景2寸彩照2张(在照片背面务必写上申请人姓名),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照片尺寸要求:长45mm,宽30mm,按照此尺寸要求自行裁剪,大小不合要求者不予采用。

2、电子版材料: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word文档),文件名为:姓名.doc;

(2)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照片;

(3)学位外语考试合格的有效成绩凭证或其他认可的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照片;

(4)自考本科毕业生学籍表原件照片。

(5)蓝色背景2寸彩照(JPG格式),照片文件名为:姓名.jpg。要求与申请表中纸质照片一致,照片规格为宽120、高160像素。

五、申请学士学位方式与时间

申请方式:因受疫情影响,校内学生的申请材料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到学生所在校内各专业主办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学生的申请材料邮寄到教学点负责老师处,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到负责老师邮箱。

申请时间:2021年3月29日–4月1日17:00截止。

六、材料报送

各专业主办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负责老师按规定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在学生申请纸质材料上签字、盖章,填写汇总表(附件2)。将学生学位信息申请材料(纸质版按照准考证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序、电子版),以及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我校自考办樊老师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0日17:00。逾期未至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学位申请,责任自负。

七、授位时间

2021年6月底与2021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同时授位。

八、注意事项 

学位信息申请材料是学位申请、审核、证书打印、信息上报和学位认证的唯一重要依据,申请人、学院及校外教学点负责人需高度重视并为所报材料正确性和真实性负责,杜绝弄虚作假。我学院根据川学位办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校学位办的具体要求,对申请授位成教本科毕业生授位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将学位信息申请材料收集、整理、审核后交校学位办,过时将不再受理、补办。

学位授予是一项严肃工作,严禁任何人员在申请、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核实,即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已取得学士学位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撤销其学士学位。

绵阳师范自考专业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3月11日

2021年4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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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1.1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日-11日举行。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我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生注册

(一)注册时间

2月19日9:00—21日17:00,社会型专业新生网上注册2月19日9:00—22日16:00,社会型专业新生注册信息审核

(二)注册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同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 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照片要求见附件1)完成注册。

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完成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

港澳台同胞在进行新生注册时,“证件类型”栏应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

系统中完成注册的新生须在2月19日9:00-22日16: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详见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用于注册信息审核,请将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置于一张图片,并命名为“姓名+21.1次新生审核”。

(三)注册须知

1.新生注册时,应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参考的唯一依据,信息有误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自学考试;

2.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 jpg格式),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

二、课程报考

(一)报考时间

2月25日9:00—28日17:00,社会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

2月26日9:00—3月1日17:00,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

(二)报考要求

考生报考前请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是否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

致,如不一致,将无法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信息不全的考生可及时联系准考证注册地管理机构申请将信息补充完整后再报考。因信息有误将申请2021年上半年更改考籍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查询办理结果并确认更改正确后,参加下次报考。已报考并缴费成功但因信息错误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l/zk.sceca.cn/ )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完成报考课程缴费即为报考成功。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

登录账号:本人身份证号码

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若未修改,则默认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6位。

考生只能在报考管理系统中公布的我省行政区划同一个县(市、区)内进行课程报考和参加考试,同一个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其它县(市、区)和其它省(自治区)报考。

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28-85176802。

(三)报考须知

1.新生注册时段前,考生可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 https://zk.sceea.cn/ ),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1次)2021年4月考试课表、使用教材》(查询网址:https://www.sceea.cn/Htm1/202012/Newsdetail 1682 1.html )

2.因身份证号有误无法登录管理系统(包括未采集身份证号和已采集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发送个人申请、身份证正反面(拍照、扫描均可)等电子材料到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的指定邮箱(详见各单位相关公告)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负责材料审核和身份证号补录,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

3.因未采集照片无法报考的考生,可发送个人申请、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拍照均可)、合格照片等电子材料到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的指定邮箱(详见各单位相关公告)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负责材料审核和照片补传,完善照片信息后考生即可登录系统正常报考。

4.港、澳、台考生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5.考生应诚信报考,若当次考试无故缺考2门课程及以上的,将纳入考生诚信档案,影响下次课程报考。

6.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本次考试的座位号查询、准考证打印、参考要求等事项将另文通告,后续我院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 www.sceea.cn )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敬请关注。

附件∶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照片要求

2.2021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系统操作指南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月13日

附件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照片要求

一、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

二、成像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着制式服装。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 ,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像素为480×360(高<宽),图像大小30KB以内。

三、文件格式要求:存储为jpg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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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1.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省考课程网上报考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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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考院校:

我省21.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省考课程报考以及考试工作即将开展,为确保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本次省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一)确保考试安全

各主考院校是省考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在省考工作常规要求的基础上,充分结合9月省考成功组考经验,继续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26号)要求,认真研判组考所在地的疫情情况,主动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组考防疫工作,及时制定各校自学考试省考课程防疫组考工作方案和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二)保障人员健康

各主考院校要做好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出入登记和感染排查等工作;要配足配齐考点防疫设备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和备用考场;要确保考生充分知晓考试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信息,掌握考试有关防疫要求,对考试工作人员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卫生安全培训。

(三)做好应急预案

各主考院校要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要充分做好组考所在地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和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要做好考试信息服务,将考试安排广泛周知考生。

二、工作安排

(一)报名报考工作

本次报名报考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新生报名注册,第二阶段为省考课程报考。各主考院校应提前做好对考生的宣传指导工作,安排部署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工作人员、设备设施及相关数据的准备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报名报考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1.新生报名注册

各主考院校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端网址:https://zk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下载“应用型集体报名”模板,按提示填报后导入管理系统完成新生注册,本次注册的准考证号编码规则为“院校代码+213+5位流水号”,例如:四川大学本次注册的新生准考证号应为“0101213xxxxx”。

各主考院校要认真做好新生报名注册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等)审核工作,完成后须打印确认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各主考院校可结合疫情形势自行决定确认方式并周知考生)。严禁主考院校、助学单位代替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信息。基本信息有误且未在主考院校审核时间内进行更正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转学考生须先经转出院校通过管理系统“考籍档案管理”—“退学管理”成功处理退学后,再由转入院校进行新生报名注册。

考生照片审核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照片要求》(附件2)开展。

2.省考课程报考

省考课程的报考和缴费由考生于11月30日9:00—12月2日17:00自行在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中操作,考生只能选择已注册专业下的课程报考,完成缴费后即为报考成功。报考成功的考生于2020年12月25日9:00—2021年1月10日17:00通过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网报结束后,各主考院校应及时在管理系统中下载报考数据,并严格按照省考考点要求做好编场工作。

(二)考试组织管理

各主考院校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相关规定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院校校外教学点管理和省考考点管理的通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课组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制定详尽的省考课程组考工作方案并于12月2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实施,确保组考工作全环节的安全、平稳、顺利。

各主考院校要在体现人文关怀的前提下,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和考生的双向沟通、交流,确保考生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参考。

1.笔试

(1)考点设置和申报备案。考点必须设置在符合组考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且设置相对集中;除成都市外,其余市(州)辖区,每个主考院校原则上只设置一个考点。不得将考点设置在非学历培训机构,不得设置“点外点”,不得任意更改考试地点。新增考点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

(2)试卷安全保密。各主考院校要加强试卷与答卷管理,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将试卷和答卷存放于符合要求的保密室内,确保试卷流转、保管全过程的安全保密。

(3)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各主考院校要规范考试实施过程中的组织管理,严格选聘考务和监考人员,认真落实考前培训,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要严肃考风考纪,防止高科技作弊和有组织舞弊事件发生,对违规考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有参考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并签到,考后各考点将签到表装订备查(签到表格式详见附件3)。

主考院校与其衔接院校涉及相同课程的考试必须同卷同时组织,不得任意更改考试时间,更不得拆分科目在不同考试单元开考。若在同一考点内安排不同主考院校的省考课考试,考点须将考场设置相对隔离,避免相互干扰。在非上报的考试时间和考点内组织的考试一律无效。

各主考院校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将工作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到考点驻点督考巡视,确保本次考试安全、平稳实施。

(4)考试时间安排。结合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本次省考课程笔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1月9日—10日,考试时间单元统一为9:30—11:30、13:30—15:30及16:30—18:30,每天不超过3场考试。

笔试试卷由主考院校按要求统一印制、装袋、密封并统一下发(卷头和卷袋格式详见附件4、5)。考试结束后,主考院校须将本次笔试的样卷和评分细则以电子档形式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考点信息报送。各主考院校在确定考点和考试安排后,于2020年12月25日17:00前将《21.3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考点信息表》(附件6)以Word文件格式报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联系电话:028-85177079,QQ:121156514),文件名为“主考院校代码和名称_21.3次自学考试省考考点信息表”。

2.机(网)考

本次省考课程机(网)考考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10日,相关课程不再安排笔试,具体科目如下:《英语(一)(00012)》《基础会计学(00041)》《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0227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大学语文(04729)》《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各主考院校应做好机(网)考的准备工作,并在考前一周通过机(网)考服务平台设置导入相关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028zk.net,机(网)考考点设置要求详见附件7)。各主考院校应督促考点在考试前进行系统测试,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各主考院校要加强管理,做好机(网)考组考工作,按机(网)考考场实际容量进行编场。考试期间应维护考场秩序,监督考生不得任意调换考场及考位。单场考试结束后,对考场设备进行清理检查后,再进行下一场考试。

(三)考生成绩管理

省考课程评卷、登分工作必须由主考院校统一组织实施,严禁委托助学站点代为实施。各主考院校要严格按照《考务细则》中的评卷要求认真做好试卷评阅工作,并提前将评卷实施方案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教师登记表》(附件8)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评卷答案必须在评卷工作正式开始时启用。试卷评阅后,各主考院校于2021年3月1日—4日在管理系统中上传考生笔试成绩,同时将省考课程合格成绩确认报告(附件9)报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机(网)考成绩由负责机考的公司统一上报。考生的笔试答卷和机(网)考数据应保留至少一年,省教育考试院将对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其他事项

(一)省考课程组考经费按照主考院校提供的银行账户下拨。若账户有变动,请在考前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财务科联系。

(二)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本次省考的各项工作可能调整,若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1月2日

附件1

21.3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

报名注册、省考课程报考及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承办单位
2020年11月19日9:00—21日17:00 院校上传注册数据 各主考院校
2020年11月30日9:00—12月2日17:00 省考课程网上报考 自学考试考生
2020年12月7日9:00—10日17:00 下载省考课程报考数据及成绩登录库 各主考院校
2020年12月25日17:00前 上报考试时间安排(编场数据) 各主考院校
2020年12月25日开始 设置导入机(网)考信息 各主考院校
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0日 打印准考证 自学考试考生
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10日 组织省考机(网)考考试 各主考院校
2021年1月9日—10日 组织省考笔试考试 各主考院校
2021年1月29日17:00前 上报评卷安排和时间(评卷前上报) 各主考院校
2021年1月29日17:00前 省考课程计算机(网)考试评卷结束(评卷系统关闭) 各主考院校
2021年3月1日—4日 省考课程成绩上报(同时上交合格成绩确认报告和统计表) 各主考院校
2021年3月5日17:00 省考样卷和标准答案(电子档)报送截止 各主考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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